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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18 【字号:

索引号 : 747657174/2024-26685 文  号 : 咸政务数据发〔2024〕8号

主题分类: 经济发展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1218

咸宁市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27号)、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数经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数字技术为驱动,以新型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扎实开展数字经济育、转、销、增等专项行动,推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努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开创我市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培育项目工程。与市本级数公基建设协同推进大力推动本土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新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数字经济企业,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库。紧盯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技术、互联网产业等领域头部企业,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和补链招商。深入开展走进企业面对面活动,靠前服务、精准施策,统筹政策资源要素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着眼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推动数字经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到2025年,培育“链主”型企业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行动。推动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工程”。到2025年,培育5G工厂3家市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10家完成1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且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行动。推进5G、北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推广应用,配合省级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构建统一的数据汇聚治理和分析决策平台,打造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依托湖北智慧农机装备管理应用平台,推动大数据、北斗导航、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应用,推广农业无人机、机器人。到2025年,新增北斗终端农机具至400台(套)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商推动农产品产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实施数字物流转型升级工程。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数据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长江咸宁港、国际陆港物流园、通港铁路专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2025年,着力打造成全省领先行业供应链平台,入驻企业超50家,平台交易额达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拓展数字消费内需扩增计划。培育数字消费品牌企业,通过在主要电商平台开设“咸宁农特产馆”和“咸宁助农馆”,利用平台资源为本地企业提供资质指导、选品、品牌定位、上行优化服务。支持企业举办涵盖“吃住行游购娱”领域的网络消费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参与各类网络促销活动。到2025年,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8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培育特色经济融合新增长点。开展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提档升级行动。推动“咸宁市文旅地图”小程序建设,持续动员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精品民宿、特色旅游商品、咸宁特色餐饮店、公共文化场馆等入驻新增上线精品旅游民宿20家、咸宁特色餐饮店40家。深化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全市1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智化病理科基本建成。推进“数字要素×医疗健康”应用,打造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医疗应用场景。全市食品饮料产业供应链平台上线运行,行业企业100%入驻平台2025年,力争实现平台交易额过10亿元、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经信局)

落实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行动。编制咸宁市信息(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发展计划,明确算力、融合等数字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全面完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市县一体化扩面推广建设任务。充分融合天翼云鄂南数据中心、湖北联通鄂东南智·云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光谷南智算中心,打造“香城云”算力底座。到2025年,智能算力规模达到10PFlops配合建设省级算力调度平台。(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资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数据港”为支撑构建区域数据要素市场。依托数字要素平台公司,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生态,打造“咸宁数据港”。培育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行业)协会制定数据商和数据要素型企业评估规范,选树一批数据要素引领性企业。实施“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到2025年,全市开放公共数据集达到1500个。(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政府国资委)

激活数字经济发展动能行动。实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轮替计划,对接武汉光谷和全国科创资源,孵化一批科创企业来咸建设生产基地。鼓励引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动数字经济新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赤壁中试谷遥感小镇建设。推进数字经济智慧园区建设,以场景为统领推动数据要素化和产业生态发展,通过谋划区域级、行业级场景数字化项目,实现以数据要素驱动的数字化创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特色产业集群。对接全市数字经济产业重点企业,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形成规模集聚效应推动建设1个数字经济发展园区。2025年,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园区示范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数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协同推进。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建立数字经济年度核算和季度监测机制,常态发布年度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报告。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落实省市协同“三百三十”选育工作机制,梯次培育数字经济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典型应用案例。加强数字经济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开展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统计局,市直相关单位)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省市两级数字经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加强专项资金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投入绩效管理,使专项资金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实绩。加强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不超过1%。积极对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发挥香城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加大股权投资支持力度,支持本土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形成数字经济产业聚集。(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高投集团

(三)建设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加强数化咸宁人才队伍建设,选拔懂技术、有经验的数字化复合型干部立人才库,采取选调、挂职、市场化聘请职业经理人等方式充实队伍。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力度,推动数字经济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推动建立数字经济联合实验室,加强“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营造数字经济良好生态。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各类项目试点在我市布局。积极组织参加“5G+工业互联网大会”、算力大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等活动。建立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协会、联盟,促进数字经济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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