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17 【字号:大 中 小】
各科室、各窗口:
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修订的第一批标准119项,其中通用基础标准24项、管理标准69项、岗位工作标准17项、服务规范标准9项已经审批,现予发布,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各科室、各窗口应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1.第一批标准明细表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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