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数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关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要求及《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湖北省高质量数据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数据赋能“人工智能+”行动,充分挖掘本地数据资源价值,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方向。聚焦我市产业发展特色与民生服务需求,重点征集科学研究、工业制造、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务领域、人力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等领域。数据集需具备明确业务应用场景,能够支撑大模型开发训练、产业数字化转型或公共服务优化,建立定期更新机制,严格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合规要求。
(二)数据集要求。
质优量大:已完成建设并形成稳定更新机制,数据总量规模可观,具备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推广应用,能够有效支撑大模型开发、算法训练或实际业务落地;
类型全面:包括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及其他类型,申报时需明确数据总量、更新频率及具体应用场景,同步提供不少于100条测试样本(以U盘形式报送);
(三)单位要求
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申报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涉及政府部门与企业、多家企业联合建设的数据集,可按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填报。申报单位需认真对照本通知,填写《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附件1),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word文档)、企业标识LOGO(PNG格式,联合申报的需提供牵头单位LOGO),并将测试数据集样本拷贝至U盘;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U盘),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政数局,各地政数局汇总后填写《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附件2)并将相关资料报数字应用管理科;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填写《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附件1)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数字应用管理科。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组织专业力量梳理申报资源,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以材料递交日期为准)。
联系人:黄为联系电话:15807240891
电子邮箱:xnsdashuju@163.com
附件:1.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
2.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 | |||||||
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征集表 |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数据集1”简要信息 | 数据集名称 | 数据集规模 (单位:TB) | |||||
所属重点 行业领域 | £科学研究 £工业制造 £农业农村 £智慧能源 £交通运输 £金融服务 £医疗卫生 £教育教学 £商务领域 £人力资源 £文化旅游 £应急管理 £气象服务 £绿色低碳 £公共安全 □城市治理 £其他 | ||||||
数据集模态 | □文本£图形图像 £音频£视频 £结构化 £其他 | ||||||
针对数据集名称和单位名称是否同意在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产业对接活动发布,并同期媒体宣传。 | £是□否 | ||||||
本数据集是否同意在咸宁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架。 | £是□否 | ||||||
本数据集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 £是□否 | ||||||
本数据集是否涉及个人敏感信息。 | □是£否 | ||||||
本数据集是否为国内首次公开发布。 | £是□否 | ||||||
已/拟服务支撑算法模型 | |||||||
数据集概况 | |||||||
应用场景介绍 | |||||||
“数据集2” 简要信息 | |||||||
声明 | 1.我单位对本次申报的数据集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2.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不是严重失信主体。 | ||||||
注:如有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 |||||||
附件2
附件2 咸宁市高质量数据集征集汇总表 | ||||||||
序号 | 数据集名称 | 行业领域 | 数据集模态 | 数据集数据量(GB) | 样本数据集数据量(GB) | 已/拟服务支撑算法模型名称 | 申报单位 名称 |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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