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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北咸宁—湖南湘潭“跨省通办” 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8-17 【字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数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我市全力推进“跨省通办”工作。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快速推动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现将在外省办咸宁事:湖北咸宁-湖南湘潭“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50项),在咸宁办外省事:湖南湘潭-湖北咸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86项)公布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工作。各县(市、区)“跨省通办”窗口应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附件:1.湖北咸宁-湖南湘潭“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50项)

2.湖南湘潭-湖北咸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86项)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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