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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北咸宁—江西九江“跨省通办” 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6-14 【字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数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咸宁市政数局与江西省九江市“跨省通办”工作签署合作协议

现将湖北咸宁-江西九江“跨省通办”事项清单(92项)公布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工作。各县(市、区)“跨省通办”窗口应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附件:咸宁-九江“跨省通办”事项清单(92项)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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