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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业项目继续实行“零收费”的通知

日期:2022-12-27 【字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投产,根据我市实际,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工业项目登记和建设环节实施“零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零收费”是指在我市202311-20271231日的5年工业发展特定时期,对咸宁高新区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及历史遗留工业项目,在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和城市施工道路占用费、建筑垃圾处置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需上缴省级及以上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代缴。同时,鼓励咸宁高新区将工业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研究、岩土试验报告编写、建筑物放线、规划竣工测量、交通影响评价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二、适用条件。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信息化领域的投资项目,享受“零收费”,包括:(1)工业基建、技改项目;(2)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普通厂房和仓库);(3)工业内资、外资类投资项目;(4)软件服务业内、外资项目。不包括其它服务业等非制造业项目。

三、实施程序。实施“零收费”的企业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经咸宁高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工业项目性质和类别后,统一由联系单位交由市政数局办理“零收费”手续。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综合窗口受理后,协调市财政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窗口免缴核准,再由市市场监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窗口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业务。

(三)完成企业开办后,市政数局负责协调完成项目环评、立项、规划、气象、人防、城管、园林、消防等各项审核工作。以上事项同步办理、并联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项目公示时间。在高新区园区内的项目,由高新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各窗口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免缴规定,不得以其他名目继续收费。

(二)工业项目获得“零收费”批准之日起,应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及投资到位等情况的跟踪落实由园区负责,项目审计报告由市审计局负责,并分别向市政数局和市财政局通报每季度进展情况。

(三)项目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免缴资格,并补缴已免缴的费用:项目建设超过2年建设期限;项目实际完成投资或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项目批文、协议、合同、企业登记注册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文件及复印件存在弄虚作假等。

(四)国家新增的与工业项目有关的收费项目,属于地方收取的,由市政数局直接执行免缴政策;属于上缴省级以上财政的收费项目,由市政数局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核确定。

(五)在“零收费”政策执行期间,市直各有关单位不得因此而放松法律法规赋予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应积极帮助企业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不得以罚代管,共同促进我市工业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咸宁市“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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