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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2-01-14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全年发布工作动态272条、通知公告18条,公开政务信息106

(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2021年,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已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各类政府信息。

(四)不断完善政务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严格把关转载信息,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日读网制度,狠抓网站安全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与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从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对照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等考核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并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0000

0

3.其他

0

0000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故没有这方面的办理数据信息。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整改的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发布及时、公开有效

二是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不断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文件解读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内容更加完善;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1年,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8件,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均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开相关信息570条。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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