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市政务办工作实际,重点抓好窗口管理和窗口行政审批信息相关的内容公开工作。一是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大力窗口推进审批事项“八公开”。在自身决策公开方面,市政务办一直将政务公开作为吸纳意见、完善方案、提高决策社会认同度的过程,切实予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党组会、座谈会、论证会。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二是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本部门事项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响应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市政务办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三是管理公开。不断完善审批监察系统,开通手机短信办件状态自动提醒,让办事者在第一时间掌握窗口的办件信息,将被动咨询服务转变为主动告知服务,实现申报件的动态跟踪和提前告知服务。四是服务公开。严格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项目目录审查,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必须提交省级及以上的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结果公开。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如市政府收费“一表制”政策执行情况,市政务办全部在网上公示,将每一个窗口每一项办件结果及监督电话实时在网上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市政务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5件,均已按期回复,无不予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政务办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政务办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要求,涉及市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有:第5、6、9、10、12、13、14、15条等8条,主要内容为实现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的事项、收费、流程清单管理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等方面。
(一)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的事项、收费、流程清单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开展“政务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务服务提升行动”厘清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的事项、收费、流程等基本情况,掌握有关最新数据。2017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市政务办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联合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对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进行清理的通知》,对各窗口单位“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服务承诺、服务质效、并联审批、数据对接”六个方面和市级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截止2017年12月底,39家市直窗口单位共涉及到审批和服务事项692项,市政务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提交的资料开展合法性审查,共提出388处修改意见。通过清理,取消政策性审批服务项目22项,下放13项,暂停7项,承接19项。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共调整涉及市规划局等7家单位的9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新增纳入“一表制”事项11项,涉及市国土局等4家单位。二是实现清单动态管理。市政务办积极对接市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梳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目录清单发生变化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
(二)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一是拓展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升级评标软硬件设施设备,新增四条专家语音通知电话线路已接通关投入使用,目前,抽取系统可以同时通知四名评委,工作效率有大幅度提高。安装了远程异地评标视频会议系统。部署数字证书网上办理,实现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数字证书。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对接,实现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实时推送。每月统计和分析交易数据,加强我市电子交易平台数据向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推送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截止12月底,向省公共服务平台推送涉及招标公告、开标记录等数据信息有效数据30000余条,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均达到98%以上。召开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协调推进会,针对平台建设中存在的经费、数据对接、服务器和机房建设等问题一一进行洽谈磋商。经过协调,通山、嘉鱼、咸安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无偿配置子系统,目前6个县(市、区)已全部配置到位,12月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上线运行。二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升级改造方案》,着力探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技术创新,推进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真正将全市项目进场交易申请、公告发布、招标资料传递、招标文件获取、质疑答疑、投标报名、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投标受标、开标解密、评标定标、中标信息发布等全流程“搬”到网上,实现招投标活动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减少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多次往返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场所的次数,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交易行为,交易信息更加安全保密,促进公平有序竞争。5月11日,“鄂城区碧石渡镇卫生院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通过咸宁、鄂州两市电子交易平台视频会议系统,顺利实现全省首例市州之间远程异地评标。10月20日,通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咸宁市、通城县两地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间完成远程异地评标,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2月被省公共资源局评为“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单位”。三是推动交易平台整合。梳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程,总结交易平台整合、制度规则完善、平台系统建设、优化平台服务、专家资源整合、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六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业务统一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与市财政局商议市政府采购中心整体移交至市公共资源局有关事宜,分别向市领导和市编委报告,努力实现“管采分离”。积极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里的改革要求,加强对县(市、区)平台整合的督察。四是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及记录机制。严格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对我市违法违规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扣分。2017年,市公共资源局共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5起,发出24份不良行为量化通知书,2名交易主体进入“不良行为黑榜警示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作出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177份。各县(市、区)公共资源局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12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加大力度,如窗口单位行政审批的办理过程、并联流程等方面,还存在内容不够全面,多数窗口因窗口区域窄、墙体面积小难以制作专门的公开栏,大多数实效性信息只能通过一楼大厅的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直观性。
为此,市政务办2018年将利用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已经建成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平台和政务云平台,在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一是积极与市档案局对接,联合开发建设电子档案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所有政策文件、公开的数据信息通过移动端一键查询;二是联合市纪委、市扶贫办建立扶贫信息监测平台,实现扶贫相关的信息全市监管部门一键查询。三是建立个人和企业证照信息库,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信息一键查询,今后办事无需再提交一大堆证照复印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517。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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