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9-24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1021日至1212日,市委第察组对中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210向中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以高度自觉扛牢使命担当。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推动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起草巡察整改方案,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和任务,靠前指挥调度,先后7次召开协调调度会,带领分管科室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清单,以严实作风推进问题销号。陈建华组长多次听取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和市委巡察办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导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定我局巡察整改方案,审核巡察整改台账资料,并对我局巡察整改报告进行仔细把关,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见。我局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中共咸宁市政数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内容,逐条逐项细化成了146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全面开展问题整改,有条不紊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一反三,排查并整改问题35个。我局坚持市县一体,全面整改提升。既解决市本级存在的问题,也带动县市区局整体提升。例如,在规范咸宁市民之家大厅管理的同时,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约束巩固治理成效。局党组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巡察成果。巡察整改中,紧盯内部运行管理、项目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梳理完善制度36项,真正解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政数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规范化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实现全局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凝聚推动政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存在学习不规范、不充分的问题。如2022-2023年有5次党组会“第一议题”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混淆。抽查2021-2023年市政数局36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情况,有11次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内容未见研讨交流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5年第5次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再强调、再推进、再落实,夯实思想根基。是每次召开党组会之前制定会议方案,由党组书记审定后执行,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研讨交流。凡是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传达人做好交流发言。安排专人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四是修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从制度层面将第一议题固定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提效,局党组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五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分管负责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实质运行。市政数局履行统筹协调督办职责不够有力,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未在大厅实质运行的具体情况掌握不清。存在“应进未进”问题。存在“人进事不进”问题。存在“窗口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事项进驻。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对全市政务服务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函。截至目前,共推动3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二是分析窗口办件情况。对有关部门窗口办件深入分析。发现4个部门存在零办件情况,其中因“应进未进”问题导致零办件的部门有1个。针对这些问题发函督办,目前已解决1个部门的“应进未进”问题,办件量从0增长至6件,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的覆盖面。三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大厅发布《全市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整改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条,其中有效线索5条,已核查处理4条。同时梳理12345热线涉及政务服务工单13条,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目前,工单办结率达到100%。四是“电话核查+实地督查”。对“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人员政策掌握度(是否“一口清”)、服务规范度(是否“全公开”)、流程精准度(是否“标准化”)。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现场通过模拟办件、群众随访、系统溯源等手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符合“八公开”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五是由分管负责同志对政务服务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六是制定《咸宁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从岗位职责、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全周期管理体系、自助服务区管理、“办不成事”报备制度、业务培训与考核、能力提升、责任追究等方面全方位规范了大厅的运行秩序。

3.推动综合窗口改革不够有力。市政数局推动综合窗口改革进展较为缓慢,虽形式上设置了民生服务、涉企服务、公共服务3个“综合窗口”,但未能实现“一窗受理、一窗通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促进业务融合。结合市区一体化改革契机,赴浙江省湖州市开展对标学习考察,形成《关于推进市区一体化走深走实的对策建议》《市区一体化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问题清单及意见建议》等调研成果,推进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以人社部门为试点,请求省人社厅支持,实行市、区业务互相授权,打破人社市区两级、内部部门间业务授权壁垒,实行前台一窗受理收件、后台业务分办模式,目前正在试用中。整合市场服务功能,建设升级一站式集成、线上线下协同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企业开办服务、涉企准营证照、辅助业务申报等多样化的优质衍生服务,目前正在试运行中。二是落实窗口临聘人员工资及关系划转统一管理,对窗口进行优化调整,前台窗口管理统一使用划转人员;开展联合业务培训,培养“全科型”窗口工作人员,推动部门窗口从“专科”向“全科”转变。三是实行“水电气视网”业务精细化分类。按照“精细化服务”“个性化服务”要求,将“水电气报装”业务拆分为个人民生服务类和建设项目服务类。居民报装、缴费等业务纳入民生服务专区“水电气视网+公交”综合窗口;建设企业项目“水电气报装”等业务纳入涉企服务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窗口(简称“工建改”窗口);印制办事指南300份,对外公示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事项、咨询电话等要素,同步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更新办事指南2项。四是推动公安部门构建“户政+出入境+车驾管”三大领域 “一窗通办”格局。对现有进驻的城区公安分局8个派出所窗口统一调整、全面整合,在公安窗口D区设立户政业务专区,将交警车驾管窗口与出入境窗口调整到C区,解决户籍业务分设派出所窗口的问题,实现户政业务“一窗通办”,构建户政业务、交管业务、出入境业务分领域一窗通办新工作格局。

4.推动线上“一网通办”不够有力。全市在用的政务服务类业务系统共204个,有123个尚未与全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全程网办事项占比偏低。2024年政务窗口月均办理事项6万件,其中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的仅占10%左右。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前期工作基础,梳理未对接的国、省垂系统。通过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市直部门主动对接相关国家、省级垂直管理的政务服务类业务系统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支持,加快推进未对接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目前已通过省级协调完成76个系统对接;系统停用4个。剩余未对接系统43个。二是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向省数据局申请数据支持,打破数据壁;申请省、国家级系统数据接口、库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目前已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申请12个数据应用场景。三是全面清理事项。除省定不可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外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目前已完成整改,不可全程网办事项为539项,均为省定不可全程网办事项。四是在咸宁市民之家设置网上办理自主体验区,配备帮代办工作人员,通过“帮代办”形式帮助群众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面向群众的申请端)申请办件。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高频事项二维码办事指南、重点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办事指南,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跳转,或根据办事指南指引至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目前,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占比约为27.5%。

5.推动“市区一体化改革”不够有力。2021年11月,市本级和咸安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进驻市民之家,形式上完成了机构整合,但市、区政务服务事项仍各自分级办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运行不畅、融合度不够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项督办攻坚。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对全市政务服务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向市人社局、市公安局2个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函。目前,人社部门529项、公安部门181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市区一体化办理。二是开展市区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度调研。在市委改革办牵头下,赴浙江省湖州市开展对标学习考察,组织开展市区一体化改革专题会议3场,形成《市区一体化推动市场主体服务“再优化”--市区一体化服务市场主体领域的调研报告》,梳理市区一体化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问题清单,建立“需求-堵点-解决方案”闭环机制。三是深入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落实窗口临聘人员工资及关系划转统一管理,对窗口进行优化调整,前台窗口管理统一使用划转人员;开展联合业务培训,培养“全科型”窗口工作人员,推动部门窗口从“专科”向“全科”转变。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制定《咸宁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市民之家窗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从岗位职责、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全周期管理体系、自助服务区管理、“办不成事”报备制度、业务培训与考核、能力提升、责任追究等方面全方位规范了大厅的运行秩序。

6.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2023-2024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中,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划转至发改部门,但市政数局未对标对表进行调整,仍继续承担该职能,导致工作对上衔接不顺畅。另外,市政数局党组长期仅安排1人负责该项工作,无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监管工作,且该同志经常被抽调,导致该项工作处于停摆状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划转,市政数局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并2024年2月22日向市委编办递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申请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划转至市发改委。二是利用2024年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给市政数局增加6个行政编制的机遇,于2024年10月接收1名军转干部并安排在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工作,增加科室人员力量,目前科室已有2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

7.统筹督导不够有力。2024年8月,市政数局印发《咸宁市政务服务局长“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班子成员现场体验办事过程,且每次从体验事项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件用于“走流程”时现场办理。但市政数局履行牵头统筹职责不到位,存在制定方案不切合实际,协调督办不够有力等问题。2024年9月12日至11月21日应安排8名坐窗领导,仅提供6名坐窗领导的工作日志和体验日志记录。6名坐窗领导日志共记录问题20个,市政数局未将发现的问题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按时督促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过程跟踪管控。向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3家单位发《工作提示函》,重新选定体验事项、重新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活动、重新规范填写日志,并开展“一对一”指导。二是优化事项选取。充分考量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各部门业务特点,进一步优化体验事项选取方式。给予各单位自主选择权,允许其依据自身业务实际情况,自主增补本部门的高频事项以及办理过程中的难点事项。使体验事项更具针对性和代表性,切实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三是梳理问题清单。梳理25个未整改问题形成《活动问题清单》,实行“点对点”派单至12个责任单位,建立“一问题一档案”台账,实时跟踪整改进度。对点的精准反馈方式,确保问题准确传达至相关责任主体。针对20个未整改问题,实行“一问题一督办一整改一档案”管理,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标准,并实时跟踪进度。四是责令政务服务科负责人作书面检讨。

8.日常监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佳。巡察期间,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咨询台工作人员语气生硬、态度冷漠等问题。服务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对政务服务领域问题进行梳理,加强政务服务礼仪培训和业务管理,定期开展服务礼仪培训和业务管理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目前已开展了67场次政务服务窗口的业务培训、8场服务礼仪培训,及1次大厅业务考核,累计培训858余人次。二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大厅发布《全市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公告》,根据12345平台、好差评以及大厅现场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反映诉求,迅速调查核实,函告所属单位,督办问题整改。整改期间,已完成整改7条问题线索。梳理统计咸宁市2020-2024年度政务服务事项差评评价数量,2024年为124件,2025年1—6月为43件,差评量逐年下降。三是责令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人作书面检讨。窗口负责人对3名咨询台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并作书面检讨。四是制定《咸宁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咸宁市民之家窗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从岗位职责、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全周期管理体系、自助服务区管理、“办不成事”报备制度、业务培训与考核、能力提升、责任追究等方面全方位规范了大厅的运行秩序。制定《咸宁市民之家值班长巡查值班制度》,巡查人员每日不低于四次不定时巡视大厅,对窗口人员到岗、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卫生、自助设备等方面进行督查。安排7名质效巡检员不定时对大厅抽查巡岗进行有效监督。推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业务技能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推行12345热线+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安排专人为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印发《咸宁市政务服务专项整治问题处置闭环工作指引》构建“发现问题一解决问题一问题回访一监督问责”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9.“好差评”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检查指出: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未有效落实“一次一评”。巡察期间,群众多次反映在窗口办理业务未被引导参与满意度评价。未按要求对“好差评”系统运行模式进行优化,一直只能被动接受省政务办派出的“差评”工单,不能统计办事群众“好差评”评价总量及“差评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提升“好差评”评价率。“好差评”评价率=好差评系统汇聚评价量/办件库汇聚办件量。一月份办件库汇聚办件数量11052件,好差评系统汇聚评价7784件,评价率70.4%;二月份办件库汇聚办件数量5186件,好差评系统汇聚评价5546件,评价率107%。三月份办件库汇聚办件数量8332件,好差评系统汇聚评价8618件,评价率103%(注:承诺件可以评价2次)。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整改期间,共开展了19次针对政务服务窗口的定期检查,覆盖了全市110个政务服务窗口,并将引导“群众评”工作纳入窗口日常考核体系。经过整改,“一事一评”评价率从整改前的70.4%提升至目前的103%。三是强化培训教育。组织了2场窗口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累计培训50余人次。培训内容围绕好差评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流程展开,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对好差评制度的知晓率达到了100%。四是针对检查中发现未规范执行 “一事一评” 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进行岗位调整。切实推动 “一事一评” 制度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五是印发《咸宁市民之家值班长巡查值班制度》。市民之家“2+3”服务专区每日选派一名值班长,负责巡查并管理本专区窗口工作,在窗口检查“好差评”设备是否正常开启、评价页面是否正常显示,监督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完后引导群众进行“一事一评”。

10.运维管理不够规范。10月31日、11月4日和8日,巡察组工作人员3次上班时间走访一楼24小时全自助服务区,均未发现帮办教办人员;同时发现一楼大厅、三楼公安出入境自助服务区多台自助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自助机操作流程图。组织人员对市民之家40台、24小时自助服务区14台自助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54张操作流程图,已张贴在每台自助机显眼位置,确保市民能够清晰、快速地了解操作步骤。自张贴新流程图后,有效提升了自助机的使用效率。二是安排人员巡检自助服务设备。结合《咸宁市民之家值班长巡查值班制度》,对市民之家6个服务区内自助设备每日不定时巡检;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24小时自助服务区进行巡检,及时补充打印凭证纸张,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告示和维修,确保自助设备正常运行。整改期间,共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2次,故障解决平均时长缩短至0.6小时,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100%以上,有效保障了市民的使用体验。三是对外公示24小时自助设备咨询及维护电话,并同步附上简明易懂的拨打指引,方便用户快速获取帮助。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电话运维管理机制,安排专人每周对公示电话进行抽查,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四是制定《自助设备区维护电话抽查机制》。在每台自助机上统一公示咨询及维护电话。每周对电话进行5次抽查,确保电话畅通。整改以来,共接到咨询电话3个,均得到及时回复,问题解决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电话号码1次,确保市民在需要时能够快速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

11.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进展迟缓。2023年8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方案》,要求健全完善数据开放机制,构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级分类开放公共数据。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指南和信息梳理指南,未启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未对试点单位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开展考核评估。市政数局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的咸宁市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市直相关试点单位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卫生、交通、教育、信用、金融等领域设定数据开放指标和宏观经济、智慧教育、科技成果等16个典型场景应用,至巡察时,市直相关试点单位5项基础数据开放任务及16个典型场景应用完成率均为0。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开放平台,积极争取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建设符合技术规定的开放平台,并组织做好操作培训。二是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对试点单位开放任务和场景应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目前已经建立数据目录1054个,开放数据5943万条。在卫生健康、交通出行、教育文旅、信用服务、普惠金融等5个试点领域开放重点数据。三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责任人谈话提醒。四是建立《咸宁市公共数据开放分类分级指南》《咸宁市公共数据开放信息梳理指南》《咸宁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

12.“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存在短板。《咸宁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3〕21号)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建设市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打通各类监管接口,实现监管系统全联通。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对全市监管系统进行梳理汇总,与大部分监管系统未实现对接联通。2021-2023年,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在全省7期考核中,有4期低于全省市州平均得分。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前期工作基础,梳理未对接的国、省垂系统。通过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市直部门主动对接相关国家、省级垂直管理的监管系统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支持,加快推进未对接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目前已通过协调完成5个系统对接;剩余未对接系统27个。二是通过建设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组织开展系统操作专题培训,确保全市各部门熟练使用监管平台,同时设立专职技术保障团队,及时解决各部门在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实时覆盖率监测预警机制,发送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补录数据,推动监管事项覆盖率。并优化异常数据拦截增加问题数据处理功能,提高准确率指标。经过系列举措我市以优异成绩在全省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三,创历史最好成绩。2024年“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全省已停止“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考核。

13.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成效不佳。《咸宁市推进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咸数政发〔2023〕1号)要求,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工作监督和评估考核,2024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市政数局作为牵头单位,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办职责不到位,至巡察时,未组织落实数据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要点,未督促相关试点单位制定并报备实施方案,未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工作要求有出入。2023年8月,由市政数局代拟出台的《咸宁市推进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在10个市直单位、2个县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但2023年9月市政数局代拟出台的《咸宁市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方案》,却明确在15个市直单位、各个县(市、区)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两个文件对同一工作的要求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湖北省加强数据管理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并借鉴先进市州试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咸宁市推进首席数据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后印发。二是加强指导评估。组织专人逐一联系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和首席数据员体系,同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首席数据官工作制度》并向市政数局报备。持续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数据资源管理,参照《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级分类规则》(GB/T43697-2024)完善数据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部门职能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并进行分级分类,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市政数局将根据各部门建立的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及分级分类等情况,对各部门推进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效等进行评估,并以工作提醒函的形式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交本年度数据相关工作情况,指导各地各部门整改和提升。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完善文件印发审核把关机制,涉及多科室业务时严格落实征求各科室意见流程,认真做好文件签发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复盘近年来出台文件内容的关联性问题,避免再次出现文件内容冲突。四是严肃问责。局党组书记与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数字规划建设科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五是建立制度。已制定《咸宁市推进首席数据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后印发。推动各部门业务领域数据资源采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目前,已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建立首席数据官和首席数据员体系和《首席数据官工作制度》,共收集50家单位报备的名单和制度。

14.执法机制建设与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检查开展不规范、资料缺失的问题。如2020-2021年未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未能提供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开展业务学习3次。对电脑中留存的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已补充完善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台账。二是探索招标投标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三同步”工作机制改革。2025年5月21日市政数局与市公安局拟定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查处合作机制送审稿。三是市政数局协助市协作机制办建立招投标领域联席会议制度,5月16、5月21、5月28日分别召开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交流会、围标串标问题线索会、问题线索排查业务培训会。四是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科室档案留存管理。五是市政数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市政数局对评标专家监管、考核有缺失,存在入库审批不严格、清理退出不及时等问题。如2022年10月,市政数局将6名业务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审核入专家库。因未定期开展在库专家资质复核清理工作,2024年5月被一次性发现并清退了存在职称造假、违纪违法等问题的评标专家32名,另有23名在库专家因相关资质不符合规定被暂停评标资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开展业务学习3次。二是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市政数局组织对在库专家开展专项清理,截至2025年1月共将32人清退出库。三是针对专家入库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市政数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执行《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评标专家入库条件,并制作咸宁市入库专家审核流程图,规范专家入库审核。组织由水利、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评审小组对入库专家进行信息审查。五是省发改委已起草《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2月28日、4月21日市政数局已两次回复修改意见,根据新管理规定评标专家聘期为五年,聘期满后按照入库审核标准重新审核资格条件。

16.对市场主体培训指导有欠缺。2021年7月修订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建立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业务培训机制,未制定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招投标活动中收费标准不统一,存在招标代理乱收费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开展业务学习3次。二是市政数局分别于2024年9月、10月组织开展咸宁区域库专家2024年度业务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和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政策宣贯培训会议。并于2025年4月、5月组织开展2025年咸宁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业务培训(第一期)、(第二期)。三是省住建厅已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明确了招标代理收费参考标准。四是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收费情况的监督规范,制定《市政数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乱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于2025年6月开始开展“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乱收费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收费信息公开机制,面向招标人收集招标代理收费信息,并定期公开。五是责令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负责人作书面检讨。

17.落实履约评价不到位。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按要求制定全市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工作制度,2024年4月以来未组织开展履约情况评价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开展业务学习3次。二是市政数局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的工作提示》。三是市政数局已经对2024年以来履约评价信息进行收集,已收集39份。四是2025年3月18日,市政数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平台未实质运行。2023年8月“网上中介超市”上线以来,入驻企业达246家,但仅提供1起中介服务,且最终未完成。至巡察时,平台在线解答等功能尚不完善,操作说明等功能无法打开,信用红黑榜栏目内容为空白。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市政数局先后5次与市财政局汇报沟通,拟争取资金将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当前财政资金紧张,暂无法安排资金解决建设费用,市政数局本着既要节约财政资金,又要推进工作的原则,决定利用省发改委建设的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开展相关工作。一是邀请在我市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入驻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向全市中介服务单位发出入驻邀请。二是鼓励相关部门和企业到中介服务网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到平台开展中介服务选择的通知,告知平台功能和使用方法。三是主动与市发改委衔接,协调省发改委对中介服务网功能进行完善,使得更多中介服务能够在平台交易。

19.管理制度未出台。2024年4月,市政数局起草了《咸宁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至巡察时该管理办法仍未正式出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政数局本着既要节约财政资金,又要推进工作的原则,决定利用省发改委建设的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开展相关工作。由于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使用的《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暂行办法》,因此咸宁市也使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暂行办法》。

2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未见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紧,未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2025年第5次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二是明确责任。2025年第6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市政数局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强调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需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完善制度。2025年第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市政数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市政数局2025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市政数局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市政数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等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四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局党组书记与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绷紧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之弦。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21.开展培训走过场。市政数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开展培训服务时涉嫌弄虚作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整改期间,共开展了67场次政务服务窗口的业务培训、8场服务礼仪培训,及1次业务掌握情况考核。累计培训858余人次。经过整改,培训参与率从整改前的88%提高到了100%。二是开展专业技能考试。组织各服务专区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从测试结果看,整体平均成绩83.07分,超过预期80分。民生服务综合区平均分91.80分,优秀率73.33%;涉企服务综合区平均分93.33分,优秀率84%;公共服务综合区平均分为86.67分,优秀率80% 。三是完善培训效果监督与反馈体系。制定咸宁市民之家培训督查方案,开展定期评估监督,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培训内容,以发现问题推动培训改进。通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比培训前后业务办理数据,大部分参训人员工作表现提升明显。民生服务综合区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 18.3%,涉企服务综合区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20.1%,公共服务综合区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2.0%。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人作书面检讨。五是约谈培训公司相关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将培训服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反馈至该公司并要求立即整改,规范合同履约。制定培训督察方案,安排专人参与到培训现场,实时监控培训效果。六是制定完善大厅规章制度。明确服务规范,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确保事项办理公开透明、高效精准。加强安全管理,秩序引导与应急处置,营造规范、便捷、安全的服务环境。

22.组织考核走过场。2023年10月,市政数局发文要求在全市各县(市、区)选取24个点位打造市级“三下沉”样板示范点,并对县(市、区)申报的示范点进行摸底调研考评。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能提供开展示范点综合考评相关资料台账。2022年12月,市政府办要求定期对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清单开展质效评估,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能提供开展质效评估相关资料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下沉”样板示范点综合考评。制定《咸宁市“三下沉”样板示范点综合考评工作方案》,由“三下沉”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采取流水作业模式对自主申报“三下沉”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村(社区)、小区村湾点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包含推进服务场所规范建设、分级分类做好服务公示、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办理、坚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积极引导群众评价服务等内容。最终评定出24家“三下沉”样板示范点,并根据结果出具综合考评报告。二是开展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清单质效评估工作。对“三下沉”试点单位咸安区政数局发函,指导咸安区政数局结合近年来业务办理情况,从事项办件频次、下沉方式、服务类别等方面开展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清单质效评估,并形成质效评估报告。三是责令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人作书面检讨。

23.督促整改不到位。《咸宁市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咸办电〔2023〕29号)要求,市政数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抓好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的全面整改、建章立制。同年11月,市政数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死亡人员月报机制,但至巡察时该机制仍未建立。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积极联合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我市死亡人员信息定期共享机制,促进我市死亡人员信息多部门同步更新,共享利用。二是建立桥梁。充分利用我市大数据能力平台汇聚共享市公安部门人口户籍注销信息、市民政部门殡葬火化人员信息、市卫健部门伤亡人员信息。在市大数据能力平台挂载“死亡人员信息”资源目录,搭建相关部门线上更新共享数据信息的桥梁,为各相关部门分配账号,由专人管理,定期更新,保障数据安全、鲜活可用。为全市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避免重复产生“已死亡人员领取惠民资金或未死亡人员漏发惠民资金”的问题线索。三是督促整改。督促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将已掌握的死亡(户籍注销)人员信息全量上传至咸宁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并常态化按期更新新增数据,供其他部门下载核实,促进同类数据全市统一。四是严肃问责。局党组书记与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责令数字规划建设科负责同志作出书面检讨。五是建立机制。已联合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建立《定期更新共享死亡(户籍注销)人员信息机制》,每月10日前更新共享上月死亡(户籍注销)人员数据,及时核实并更新人口户籍状态信息,从根源上避免产生“已死亡人员领取惠民资金或未死亡人员漏发惠民资金”等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已分别将各自掌握的死亡人员信息共享至咸宁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各部门均可在市大数据能力平台申请使用以上3家单位共享的死亡人员信息。

24.平台功能不完善。2023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提升全省12345热线“一人多次”“一事多人”诉求办理质效工作方案》,要求各地“12345”热线升级平台功能,实现“一人多次”“一事多人”诉求自动识别、自动预警提醒等功能。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按要求升级平台相关功能,“一人多次”“一事多人”诉求依然需要通过人工判断,影响了工作质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DeepSeek大模型技术对“一人多次”“一事多人”问题发现的支撑。2025年2月,DeepSeek大模型开始在政府系统大规模接入,为各地12345热线解决此问题提供了新的方向。3月12日,经市政数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从未来3年的12345热线平台运维费中调剂部分资金对系统进行升级。经政府采购程序后市政数局与技术公司于3月26日签订了开发协议,目前系统功能模块界面开发已完成,涉及话务知识点整合的部分已经上线。二是强化对“一人多次”和“一事多人”的提醒。“一人多次”方面:一是在话务员座席辅助页面融入“一人多次”模块。话务员接话过程中系统根据实时语音对话分析市民诉求,判断事件的“一人多次”属性。二是在部门工单待办清单页面中,对“一人多次”诉求的标题红字标记以强提醒;三是在具体工单处办页面,对具体“一人多次”工单置顶红字提醒“该工单经系统判断为一人多次事件,市民已致电XXX次,派单XXX次,督办部门已关注。若该工单诉求为合理诉求,请尽快有效处理,若为不合理诉求,请在回复中详细阐述不合理原因,列举相关政策法律依据”。目前系统改造已经完成。“一事多人”方面:因专项大模型训练仍在进行,待历史存量工单训练完成,系统对“一事多人”判断的准确率提升后,届时12345热线平台自动向承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承办人发送短信提醒。

25.监督机制有欠缺。《咸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提升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21〕25号)要求,健全“12345”热线社会监督机制,引入“12345”热线第三方评价员制度。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未按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12345”热线服务质效缺少社会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知征集第三方评价团成员。3月13日,市政数局印发《关于征集咸宁市12345 热线第三方评价团的通知》,所有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在推荐第三方评价团成员时,均需要申报人签署保密承诺,已收集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政府工作人员等34人名单。二是完善系统建设。3月12日,经市政数局党组会研究后,市12345热线中心通过按程序组织采购后,于4月2日签订合同书,启动了系统改造建设。目前第三方评价团模块建设已完成,正在平稳使用当中。为避免加重基层负担,本次第三方评价团建设非政务APP,在向第三方评价团发送评价任务时,短信发送至评价团成员,评价团成员点开手机短信链接打开页面,直接阅读市民诉求和部门申诉理由给出评价。三是组织启动和培训。市政数局于5月29日召开了培训会和启动仪式,并通过官媒开展社会宣传。四是制定并印发《咸宁市12345 热线第三方评价团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市直和各县(市、区)招募第三方评价团成员35人,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提出的“一人多次”不满意诉求申诉案件后,市12345热线系统平台对申诉材料随机分配至5名评价员;评价员依据政策法规、职能职责进行独立审核,形成评价意见;5名评价员中有3人同意申诉请求,视为部门有效申诉。

26.回访工作不到位。“12345”热线中心回访制度规定:所有不满意工单由话务员进行人工回访,记录不满意原因并送行政班组组长审核。巡察期间,市民余某反映其对诉求工单办理结果评价为不满意,“12345”热线人工回访电话仅响铃14秒即主动挂断,随后默认满意办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强调纪律。2024年11月29日市12345热线中心召开会议,明确完善后的工单回访制度。2025年1月23日市12345热线中心再次召开会议回头看,通报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3日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对前期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二是修订制度漏洞。通过热线中心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给全体话务员并要求:外呼电话时如被呼叫人未接听,必须等待48秒直至运营商提示音“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完整播报一遍后,方可挂断电话。回访登记模板修订为:话务员XX月XX日XX时XX分、拨打市民电话无法接通,语音提示“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工单回访结果按智能回访结果:不满意。对于市民占线、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30秒以内被异常挂断的,话务员等待10分钟以上后拨打第2次。均未接通的,如实登记到回访记录,两次拨打时间不能隔天。此类回访登记模板修订为:话务员XX月XX日XX时XX分、XX时XX分2次拨打市民电话无法接通,工单回访结果按智能回访结果:不满意。同时,将以上内容纳入12345热线中心《回访制度规范》和《回访用语和操作规范》,更新进市12345热线制度汇编,各话务员严格按照回访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三是更新的制度纳入话务员绩效考核。市12345热线中心2025年2月7日印发《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中心2025年话务员月度绩效考核标准》的通知,即日起执行最新绩效考核标准。对话务员未按要求进行回访的,予以扣分并纳入绩效。

27.未按要求开放政务公开专区。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市民之家一楼政务公开专区,均为大门紧闭状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民之家物业公司去函要求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段准时开放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做好引导工作。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改造,增设工建改专区,将发改、资建、住更等单位集中在政务公开专区办公,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开放。二是持续完善专区内容,更新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解读等资讯。三是设置办事服务二维码,市民群众通过扫码即可获取咨询和服务,吸引更多群众在专区咨询办事。四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责任人谈话提醒。五是建立咸宁市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并在专区上墙向社会公开。

28.指导督办不到位。2023年1月-2024年9月,市政数局共发布了7期《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对5家累计被通报4次以上的单位,未按要求提请工作约谈并督促整改。至巡察时,《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仍未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督办整改。对《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已指导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调整为全覆盖检查,检查采取通过网络采集数据形式进行,不要求单位和县(市、区)提供纸质资料,不增加市直单位和县级政府的工作负担。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每季度开展全覆盖检查后,第一时间将存在问题点对点发送至问题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点对点进行指导直至完成整改工作。四是开展工作约谈。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责任人谈话提醒,对5家多次抽查发现问题单位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开展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五是建立点对点向问题单位发整改函的形式,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9.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1.存在“询价采购不规范”的问题,2020-2021年,市政数局记账凭证多次出现询价单缺失、未盖公章等情况。2.存在“未经询价指定供应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12月74号凭证政府采购询价单补盖公章。并对2020-2021年记账凭证询价单缺失、未盖公章问题全面自查,发现问题3个,均进行补盖公章整改。二是2025年3月13日组织召开信息化建设项目流程培训,研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位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政策要求,明确政府采购的规范流程和纪律红线。三是修订《市政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四是责令热线中心主任作书面检讨。

30.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市政数局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后面年度较2020年度不降反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4日上午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省财政厅《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咸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的通知》《市政数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完善制度。制定《市政数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将严格预算管理、控制经费开支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和具体行动中。

31.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至巡察时,市政数局2024年多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有序执行预算。收到该问题后,我局立即梳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并开展项目款支付,2024年底预算执行率达96.87%。二是科学分解预算项目。将预算项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了分解,每类预算项目设立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预算执行表,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均衡控制和支付资金。三是常态化开展预算分析。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汇总分析全部预算资金执行率情况,及时跟踪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每季度筛查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预算项目。根据支付凭证明细表中具体支出明细,分析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并反馈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四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

32.改变春节慰问金用途。2023-2024年,市领导春节期间走访“12345”热线中心,并发放了慰问金。市政数局将该笔资金统筹用于“12345”热线中心开展团建、话务员家中红白喜事慰问等活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3日,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掌握财务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二是市12345热线中心主任作书面检讨,对专项资金更改用途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进行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程序规范。三是热线中心目前所有团建项目和慰问工作均已不再开展。2025年春节,市政府领导未前来市政数局慰问。

33.记账凭证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2月,市政数局报1月份电费记账凭证未附发票;2023年3月,市政数局报1-2月以钱养事人员工资,单据粘贴单金额有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5年3月14日上午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市政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政数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补充完善2023年1月份电费记账凭证、2023年1-2月以钱养事人员工资记账凭证。三是由分管负责同志对负责财务管理的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修订了《市政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政数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促进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4.签订合同不规范。2022年1月-2024年9月,有多份合同由市政数局其他干部代签,未见法人授权委托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5年3月14日上午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市政数局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约率。二是规范工作行为。办公室制定《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模板)》,供干部职工工作中使用,规范工作行为。在2025年2月与咸宁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法人授权委托书三是局党组书记作书面检讨。四是制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合同管理办法》,对工作中产生的各类合同的前期准备、磋商、起草、合法性审查、签订和履行程序进行明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推动合同签订及履行制度化、规范化。

35.项目投资超概算。如市发改委批复市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项目超出概算投资金额,且未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掌握项目程序和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二是3月14日上午市政数局召开干部职工2025年第1次集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咸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的通知》、《市政数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市政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政数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对于慰问金、专项经费等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四是印发《关于印发巡察整改有关制度的通知》,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要求各科室遵照执行。

36.竣工项目未按期办理“两算”。至巡察时,市政数局有竣工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加快清理。接收问题反馈后,立即梳理历年项目台账情况,全面排查未按期办理“两算”的项目情况,项目建立“一项目一档案”整改台账。二是分类施策,加快办理。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公司,开展两算审核,安排专人配合审计公司收集过程资料,确保证据是充分、恰当的。同时建立项目“两算”办理进度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向党组报告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目前14个项目已办理完成,形成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三是主动对接,加快审核。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报送财政评审项目计划。整理立项、可行性批复、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全过程资料,形成“一项一档”;已向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度财政决算评审项目计划,按程序申请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四是分管负责同志对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37.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建设超期。“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电子证照库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超出合同期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局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梳理,重点提升进度控制、合同谈判、风险识别等能力。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分管负责同志对大数据中心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健全项目制度规范。制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化项目进度管理工作指引》,规范工作人员项目进度控制过程,鼓励项目人员考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推荐持证上岗。

38.个别项目超预算支出。如市政数局委托第三方开展“12345”热线成熟度评估工作,项目超预算50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重点掌握项目程序和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二是3月14日上午市政数局召开干部职工2025年第1次集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咸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的通知》、《市政数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具体措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市政数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政数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设立专项资金台账,详细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对于慰问金、专项经费等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通过整改,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与责任意识,重点掌握财务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树立了“资金使用无小事”的观念。在今后工作对慰问金、专项经费等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截留等违规行为。四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市12345热线中心主任作书面检讨。六是印发《关于印发巡察整改有关制度的通知》,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要求各科室遵照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39.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2022年12月9日,市政数局党组会研究11项议题,有8项未在党组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其中1个议题一次性研究了15笔经费支出;2022年12月16日党组会研究10项议题,有4项未记录班子成员发言内容;2023年5月22日党组会研究10项议题,有4项没有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1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5次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再学习、再强调。二是加强会议记录本管理,使用专用记录本,按照“实事求是、完整全面、准确无误”的原则,确保党组会议记录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准确。严格管理妥善保存会议记录本。三是由分管负责同志对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修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

40.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存在制定制度缺项、重大事项漏报等问题。如2020年4月市政数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未见“重大项目安排报备要求”有关内容;2022年1月-2024年9月,市政数局应报备“三重一大”113项,仅报送97项,漏报16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安排报备要求”等有关内容。二是开展培训。12月20日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让制度入脑入心;3月13日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流程培训,明确了各环节就应报送的“三重一大”事项,让报送规范在整个流程中得到准确执行。三是严格落实。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送流程,由办公室于党组会后督促相关科室、中心及时将相关资料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收到后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清单》2份,清楚记载项目名称、经办部门、经办人、党组会时间、期次、科室报送时间、签收人签名,送驻市政府纪检监察组,并留取签收单据存档备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已补报2022年1月-2024年9月漏报的16项“三重一大”事项,今年已报送“三重一大”事项53件。四是分管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由分管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4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1年3月30日,市政数局窗口第一党部以集中学习代替讲党课;2023年窗口第二党支部有3次支委会记录仅附“万人洁城值班表”。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机关党委在2024年12月20日即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重申具体规定,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立行立改。各党支部对照培训要求和机关党委的《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在支委会上认真谋划支部活动安排,积极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月份各支部书记以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为主题讲党课,4月份各分级联点领导到联系支部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党课。三是分管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由分管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42.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2022-2023年市政数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见参会党员开展自我批评的相关记录;2023年市政数局窗口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全文摘抄组织生活会方案相关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巡察组指出问题后,机关党委在12月20日即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立行立改。各支部组织党员会前对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反思,在组织生活会上联系工作实际、查摆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同时分级联点领导点评,机关党委派人列席,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三是分管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由分管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43.开展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2023年4月21日,市政数据窗口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支部换届,未见支部委员讨论发言内容,仅简要记录了换届选举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机关党委在2024年12月20日即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换届工作规范。二是坚持按期换届和及时开展增补选举。目前我局机关党委、机关支部、窗口第一、二支部分别于2026年6月、2027年7月、2026年4月、2026年4月换届,今年暂无到期换届和增补支委的支部,我们将在今后的换届中对照换届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规范。三是分管负责同志作书面检讨,由分管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

44.执行程序不严格。落实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如2020年以来13人次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级,均未见谈话调研推荐记录,也未见任前谈话方案或记录。落实“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1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5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进行再强调。二是2025年3月,在档案室找到2020年以来13人次提拔、晋升职级的谈话调研推荐记录、任前谈话方案或记录。三是补齐干部档案审核表。四是由分管负责人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制定《市政数局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

45.档案管理有欠缺。科级干部档案中整体缺失2022年以后形成的各类人事材料,如干部任免材料、年度考核表、工资调整审核表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8名干部共63份2022年以后档案中缺失的干部任免材料、年度考核表、工资调整审核表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进档。二是3月20日下午,由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制定《市政数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46上一轮巡察反馈:市政数局党组存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管理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数局已于  2024年10月接收军转干部陈小鹏充实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科室力量,现科室有 2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二是市政数局探索“三同步”机制改革,拟定合作机制送审稿、建联席会议制度并推动专项整治。三是完善制度。于2024年12月6日修订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安排报备要求”等有关内容。四是开展培训。2024年12月20日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学习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让制度入脑入心;3月13日组织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流程培训,明确了各环节就应报送的“三重一大”事项,让报送规范在整个流程中得到准确执行。五是严格落实。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送流程,由办公室于党组会后督促相关科室、中心及时将相关资料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收到后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清单》2份,清楚记载项目名称、经办部门、经办人、党组会时间、期次、科室报送时间、签收人签名,送驻市政府纪检监察组,并留取签收单据存档备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今年已报送“三重一大”事项53件。六是局党组书记作书面检讨,并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科室负责同志分别作书面检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决整到位、整彻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126036;地址:咸宁市民之家A503;电子邮箱:787390645@qq.com

中共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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