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方案

日期:2026-09-18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政协咸宁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就做好我局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陈中山同志任组长,谢晓斌、鲁娟、黄火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科室(单位)具体落实。

二、任务分工

(一)人大代表建议8个,均为会办件。

1.第[04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 健全完善全民参保长效机制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2.第[055]号:关于加强对预付式消费(预付卡)管理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热线中心。

3.第[064]号:关于优化学校各级各类检查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4.第[080]号: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电梯推广使用物联网技术安全监管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5.第[106]号:关于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分管领导: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政务服务管理科。

6.第[116]号、关于优化对企业安全、环保检查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7.第[119]号、关于加快推进北洪港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8.第[128]号:关于为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增加信用贷款促进金融服务公平性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二)政协提案16个,其中3个为主办件,13个为会办件。

主办件:

1.第[044]号:关于整合全市算力资源建设香城泉都政务大模型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2.第[056]号:关于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黄火进,承办科室(部门):数字应用管理科、数字规划建设科、大数据中心。

3.第[074]号:关于加强咸宁市公共数据资产运营工作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黄火进、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数字应用管理科、政务公开办、大数据中心

会办件:

4.第[003]号:关于深入推广智慧咸宁时空大数据平台应用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大数据中心。

5.第[004]号、关于推动我市低空经济生态体系建设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6.第[014]号:关于直面四大矛盾,突出五个聚焦,加快推进高质量医养结合湖北实践新篇章的建议。分管领导:谢晓斌、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政务服务管理科、数字规划建设科。

7.第[020]号:关于推动咸宁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8.第[026]号:关于建立“产科教城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9.第[034]号:关于做好“实、优、新”三篇文章强化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工业支撑的建议。分管领导: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政务服务管理科。

10.第[035]号:关于加快推进长江咸宁港建设的建议 。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11.第[050]号:关于加快构建咸宁市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12.第[063]号:关于规制职业索赔行为  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热线中心。

13.第[079]号:关于聚焦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  全力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样本”的建议。分管领导:谢晓斌、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政务服务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科、热线中心。

14.第[091]号:关于推进科技政策在咸宁高新区高效落地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分管领导: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政务服务管理科。

15.第[096]号:关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谢晓斌,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16.第[098]号:关于优化供应链体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分管领导:鲁娟,承办科室(部门):数字规划建设科。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承办科室(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办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定,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2、明确工作时限。建议提案会办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于2025年7月31日前答复完毕。

3、注意事项。各承办科室、中心要严格规范答复意见行文格式(附件1、附件2)答复应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发,署明本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要注明承办负责人及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办复结果类别。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右上角,按以下分类标明办理情况: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C类,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D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左上角,注明是否公开,如予以公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如不予公开,要单独行文说明理由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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