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现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21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强后疫情形势下疾控中心建设及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工作的建议”方面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针对“(四)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的“2.建设疫情物资报账大数据中心”,一是我局已制定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规范,以便市直各单位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已出台的《咸宁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9〕5号)和《关于建立咸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咸政办函〔2021〕19号)有关标准规范,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我局全力配合做好项目评审有关工作。二是我局已出台《咸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并建成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方便项目建设单位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申请各单位可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
2021年5月26日
主 管 领 导袁 国 华 联 系 电 话13997529766
经办人姓名 黄 为 联 系 电 话15807240891
邮 政 编 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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