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平、赵东、余艳萍、张元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权最基层落实“放管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收到市政协转过来的提案后,市政办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窗口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提案中涉及问题的处理工作,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托大数据中心建设,提请市政府并印发了《“一库共享,一证通办”-咸宁市智慧政务3.0改革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19〕47号],逐步解决提案中所提到的问题。
一、前期已完成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1、落实简政放权。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要求,取消或承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将41项行政审批事项、95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81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办理。
2、编制公布各类清单。一是全面完成市级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纳入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共66个部门,经清理共保留45个部门职权事项3013项,同时每项职权事项都对应编制了责任事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对我市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印发了《咸宁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二是编制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共84项。三是编制了《咸宁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共40项、《咸宁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共57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一次办好”项目数量。四是编制公布了《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年版)》共涉及40个部门,共195项。
3、进一步减证便民。一是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省级取消的101项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取消14项市级证明事项,包含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登记的廉租房申请人信息核实证明、儿童新入托(园)、入学的预防接种核实证明等证明事项。将证明取消后,相应信息的处理方式改为书面承诺、部门间共享、相关部门内部核查、网络核验信息等。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出台“两个指导性文件”;召开“三个会议”(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组织“四次专项督查”,完成随机抽查“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聚焦经济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消费安全的高危区域、高危行业、高危企业的抽查,按月依次进行,按企业不低于5%,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低于0.5%的比例确定抽查数量。
2、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咸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咸宁网站已与辖区8个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了对国家平台全量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的实时访问,并嵌入省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页面。目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共归集我市市场主体信息708.1万条,归集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45459条,归集其他部门行政处罚信息151条。
3、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务服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营商环境专项督查,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实地核查的形式,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部分相关单位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实地督查,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进行一对一访谈,对发现的服务流程收费信息网上公开不到位、部分项目工作台账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三)改进优化政务服务
1、推动工业项目实行“零审批”。制定出台《咸宁市工业项目实行“零审批”实施方案》,在咸宁高新区试行,实现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变“先批后建”为“边建边验”或“先建后验”,审批时限由以往一般工业项目审批需要200多天,减少到3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审批时限,有效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今年以来,有23个项目通过“零审批”实现了项目加速落地。
2、推进工业项目“零收费”。在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5年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免收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3、推进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实行了“一张表”、“一站式”、“一事一议”收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更不得超越“一表制”范围和标准乱收费。
(四)推动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咸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于2017年5月搭建完成,截止目前,汇集全市344个部门(其中市直50个部门),1135个数据目录,2.2亿条数据,电子证照平台入驻部门210家,证照目录数量881个,数据量375844条。咸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于2018年7月与湖北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是全省第一个完成对接的非试点市州。
(五)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便利度
1、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方面。一是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五级覆盖,全市40余家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72个乡镇、1056个行政村整体入驻湖北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服务网“五级联通”。二是实现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五级覆盖,2019年5月全市乡镇一级覆盖率达到100%,政务服务网五级覆盖已实现。三是全市政府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全部向政务服务网集中,统一了网上办事入口。四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咸宁市政务服务事项35651项,可网办政务服务事项30173项,可网办比例为84.6%。各级政务大厅可办事项28949项,“一门”入驻率81.2%;“一次办好”事项30503项,“最多跑一次”比例85.54%。五是完成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原市食药监、原规划局、原房产局等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六是积极对接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于4月29日专题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和系统培训会,通知各部门按照国家最新标准编制服务事项,同时通过系统层面控制部门随意添加办事材料的权限,守好“减材料”工作的“关口”。
2、提高审批服务事项便利度方面。一是推动审批服务下沉,逐步落实“就近办”。由市直部门承担的面向公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实行就近办理;涉及投资审批的事项能放则放,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县(市、区);对于量大面广的社会民生事项,整合延伸进街道(乡镇)统一办理,各县(市、区)对外公布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二是在全省率先推广政务服务移动支付。已建成市本级政务服务在线支付平台,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个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市民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在大厅各窗口现场扫码,或自助服务一体机即可缴纳相关费用。三是拓展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服务功能。增设双屏显示器、征信系统查询机,增设企业登记、不动产登记、出入境、税务四个自助服务区。四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大数据中心建设,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至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登记全过程3个工作日完成、简化居住证办证环节等。五是不断丰富服务方式。采取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并且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即在工作时间以外,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箱等方式,申请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自开展此项服务以来,2019年1—7月,中心各窗口累计受理延时预约服务150多人次,受到企业和群众广泛好评。六是在全省首家推出免费快递寄证服务,窗口与邮政快递公司合作,推出了“不动产权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免费邮寄服务,方便事务繁忙、路途较远、出行不便等特殊群体领取有关证照,解决了群众“二次跑路”之忧。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推动落实《咸宁市“一库共享、一证通办”智慧政务3.0改革工作方案》有关工作。2019年6月,我局提请市政府办印发了《咸宁市“一库共享、一证通办”智慧政务3.0改革工作方案》[ 咸政办函〔2019〕47号]。改革方案中的联审联办、综合窗口等工作是提升审批效能监察、提高数据共享质量的重要途径,智能大厅建设是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创新创业服务系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助手。
2、设立综合窗口,推行企业投资代办制。按照三步走原则,下一步将对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服务事项实施“一窗通办”,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即所有相关政务服务业务均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中间环节由相关窗口单位按照业务流程与时间节点办理完成业务审批,最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对外发放相关证照等审批结果,形成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全程督办的工作模式,有效管控假时限、假承诺、假环节、假程序的四假问题,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大数据共享工作力度,实施数据共享攻坚工程。以与办事群众息息相关的办理事项的证明材料和创新应用数据需求为驱动,对重要的市场主体、民生部门数据共享清单进行二次梳理,确保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将数据共享工作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强化督查考核,对二次梳理后的数据目录,规定对接时限和要求,对于未按时完成对接的部门,开展政务督查和重点约谈。
4、开展政务服务“就近办”专题行动。公布我市第一批县(市区)、乡(镇)、村(居委会、社区)“就近办”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就近办”实施方案,以便民利企为导向,降低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5、开展政务服务评级工作。将省、市重点安排部署工作完成情况、政务服务网建设使用情况、“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减时限、减材料”工作落实情况、政务服务网五级延伸工作落实情况、就近办、工作人员素质等问题列入考评内容。市对市直各单位、县市区督办,县市区对乡镇村督办,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排名得分,并与年终目标考评相结合。
2019年8月22日
主管领导:谢晓斌 联系电话:13329991133
经办人姓名:徐步晋 联系电话:18171876668
邮政编码: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一式两份
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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