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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1-01-13 【字号:

机构名称: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机构

负责人姓名:陈中山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园区旗鼓大道101号

机构电话:0715-8126539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公开管理科、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报道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对全市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承担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对全市政务服务指导、监督与考评,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运行管理。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对县 (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指导和督办。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承担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负责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承担“互联网十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市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负责市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编制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规划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和检查督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推进全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和大数据分析。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综合专家库等系统的开发和技术维护,承担机关信息化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综合执法科。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宣传和制度建设,推进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督查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业务培训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评标和联合奖惩等应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市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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