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工作亮点和2018年工作思路
日期:2017-12-19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字号:大
中
小】
2017年,市政务办(公共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窗口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务办 、公共资源局 的积极配合下,以“放管服”改革和“三抓一优”工作为抓手,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提升行动”,不断精简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打造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平台;在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中,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便利化、规范化、 程序化、 标准化和电子化,加大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管力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综合监管水平 有效 提升;在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中,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提高政务信息化应用质效,助力“互联网+放管服”,于2017年9月荣获由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奖”。
一、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政务服务工作:
元至十一月份办件总量为119万件,同比上涨16%;其中即办件111.7万件,占办件总量的93.87%。元至十一月份非税收入3.14亿元。
1、"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成效明显 。 市政务办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印发了相关通知,对照省、市要求和目录清单,对 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服务承诺、服务质效、并联审批、数据对接等六个方面和市级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提交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资料开展合法性审查,共提出388处修改意见;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共清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2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5项;数据对接截止目前已对接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监察系统、证照比对系统、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系统等共计60多个应用系统;力推建设项目 "联审联办"、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全省率先提出"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所有事项的审批不能超过4个环节、3个工作日",提高窗口即办件率。运用大数据技术助推不动产登记工作 流程优化,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个人房屋交易类业务办理环节由优化前的至少6个环节(房产网签-缴纳契税-出具完税凭证-房产交易审核-出具交易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发证)压缩到至多4个环节(房产网签及交易审核-不动产登记受理-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发证) 。原来老百姓办理一项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向房产、地税、不动产部门分别申请,并重复提交资料,老百姓基本要1天才能完成申请工作;现在三部门通过市政府大数据中心进行信息共享,资料只需提交一次,基本实现了只跑一次且半天以内完成。
2、“窗口三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组织各窗口单位开展“十星级文明窗口”、“党员示范岗”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统一公示亮身份、亮形象,更新办事指南,将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窗口干部职工队伍,形成“业务学习在一线、岗位练兵在一线、建功立业在一线”的干事创业氛围,提升群众满意率和社会美誉度。
3、"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稳步实施。 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市政务办采取日常督导、专题调研、工作暗访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全市6个县市区所辖72个乡镇,已全部建成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其中15个乡镇建成了符合省政府要求的标准化便民服务大厅;在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过程中,各地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摸索形成了“党群服务、网格化管理、政务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实行“多务合一”,提前完成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覆盖率2017年达到50%的工作目标。
4、"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效推进。 建成了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与非税系统、人社业务系统、网格化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旅游等专网单位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与共享;网上预约和网上申请实现与窗口审批人员实时对接,保证快速受理;政务服务手机APP实现申请人在手机上申请事项、查询进度和跟踪结果,实现政务审批系统向6个县(市、区)及乡(镇)延伸。
(二)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
2017年元至11月,全市进场交易项目1328个,交易金额95.14亿元。市本级进场交易项目261个,交易金额13.08亿元。
1、力推市县两级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推进市县电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5月11日,“鄂城区碧石渡镇卫生院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通过咸宁、鄂州两市电子交易平台视频会议系统,顺利实现全省首例市州之间远程异地评标。10月20日,通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咸宁市、通城县两地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间完成远程异地评标。
2、 深化“放管服”改革, 开展“容缺服务”。一是 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对接。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确保开评标现场或项目网上运行不出问题,或者出现了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与招标人对接,做好宣传和服务,解读相关政策,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 二是 降低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公共资源局文件要求,降低“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平台信息服务费、保障性住房的交易按新标准的70%收取。6月1日后所有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统一按新标准执行,2017年为企业节约资金约30万元,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 开展“容缺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前期必要的手续齐全时,实行“优先受理业务、优先安排场地、优先发布公告、优先组织进场交易”的服务机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补齐所有资料。2017年为咸宁市金融信息港等4个项目办理了容缺服务,提高了交易效率,服务了项目建设。
3、推进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联动监督管理。 2017年3月14日,市政府出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立足于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联动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督查”活动,强化综合监管、联动监管、现场管理、执法检查,打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规避招标、应进未进的处理力度,加强对招标代理违规操作行为的监管,增强对评标专家评标不公行为的督查,通过联动执法,对交易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切实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交易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的各类信息进行随机确定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进一步规范对公共资源交易执法的监督检查。
4、 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进场交易前,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在“湖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截止目前,163名交易主体公示了信用承诺书。
5、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案件。 2017年,全市处理各类招投标投诉举报共26件,查处各类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共10起,其中处罚未依法招标的招标单位2家,罚款46.486万元;处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企业1家,罚款40万元;通报处理投标企业12家、招标代理公司2家、投标企业项目经理6名,处理省库评标专家10名(含取消专家资格6名),党纪处分1人,向市纪委转交评委主动上交的红包1万元。 处理省库评标专家10名(含取消专家资格6名),省纪委主要领导对我局报送的省库专家违法违规线索作出了专门批示。
(三)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工作:
1 、 项目构成及招投标情况。 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分为总集成服务、政务云平台建设及配套硬件采购三部分。总集成服务(A包)、政务云平台建设(B包)及配套硬件(C包)招投标工作均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以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按照市政府2015年3月批复的《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要求,A包和B包建设周期为三年(2016-2018),并提供三年免费运维。2016年11月11日发布云平台(B包)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单位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中标金额820万元,软件提供方为华为公司。总集成A包于2017年3月29日挂网招标,中标单位为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78万元。C包已于2017年10月12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929.58万元。 目前,总集成(A包)正在加紧基础数据库的搭建工作和市直各单位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政务云平台(B包)已于2017年5月4日完成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12月10日完成了政务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配套硬件(C包)于2017年12月5日完成了建设工作。按照当前进度,整个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预计可在2018年6月底提前半年完成。
2 、 数据对接共享工作。 自《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批复后,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利用市政府原电子信息中心移交的机房和硬件条件,对接了全市包括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系统及市旅游委智慧旅游系统等共计60多个政务信息系统。对非专网系统的窗口部门及12家专网单位分别实现了业务数据的对接;2017年2月以来,实现了与市委政法委数据对接建立了人口基础数据库、市工商局数据对接建立法人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入库各项政务数据共计1188万余条。同时,已草拟《咸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探索考核通报制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数据交换共享的部门予以考核督办和通报。
3、完成咸宁市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部署落地实施服务项目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通用软件和数据库部署实施等,已于3月21日完成了项目全部建设工作。目前11家公共服务单位已可通过市级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向省平台持续报送数据。
4、完成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免费Wi-Fi项目建设工作 。目前,已完成8个重点公共区域热点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市政务服务大厅热点正在建设中。11月10日正式开放以来,已提供Wi-Fi资源服务66000余人次。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政务办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围绕 “ 放管服 ” 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秉承“产业第一、企业第一、环境第一”的理念,以“三抓一优”为抓手,践行“马真精神”,竭诚服务,依法监管,不断提高广大市场主体和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 政务服务工作
1、 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
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在服务标准、服务质效上奋力实现新的提升。以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为主线,依托大数据云平台建设, 推进 市直各窗口单位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对涉及多部门的业务进行流程优化、资料共享、压缩时限,开展“一站受理、资料共享、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的审批模式,加快建设项目落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对照12月10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传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呈现的10种新表现,针对窗口“ ‘管’、‘卡’、‘压’变成‘推’、‘绕’、‘拖’”现象, 抓好窗口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 综合素质和服务 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
按照11月28日市委书记丁小强同志在“新时代咸宁讲习所”第一期培训班上提出学习借鉴《人民日报》2017年7月21日第1版刊载《网上受理简流程 审批改革提效率江苏 办事可以“不见面”》的审批改革成功经验 的要求 , 2018年市政务办将会同市编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学习借鉴 江苏省的先进做法,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理清思路,落实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十九大精神。
2、 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委主导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
按照《咸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务办计划利用2年时间积极创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目前该项工作在市政府、省政务办、省质监局的指导下,已成功向国家标准委申报。市政务办将在国家标准委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现有的制度、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按需按岗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规范标准,建设全面覆盖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受理事项、办事环节、受理人员及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按照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的质量管理模式 持续 进行科学管理, 不断 提升社会认可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3、 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单位的进驻和管理
2018年,市政务办将配合市编办(市审改办)、机关行业主管部门 在做好“红顶中介”清理工作的基础上, 共同做好进驻中心大厅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出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及管理办法》,优选与广大市场主体和老百姓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中介、服务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的中介、服务单位实行严格管理。
(二) 公共资源交易 及监管工作
1、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
(1)加快 推进市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 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和交易平台整合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等四类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做到“应进必进”、“应招必招”,平台之外无交易。加强对县级分中心平台建设的指导和督办。
(2) 全 面 推 广 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完成我市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市县之间、县县之间的远程异地评标。编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通用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修订原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招标文件和原水利水电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等,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80%以上。实行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备案等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公开、网上留痕和串标围标行为网上论证,方便投标行为,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真正实现招标规范化、投标便捷化、评标科学化、监督有效化。
2、 加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力度
(1)加大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联动监管 工作力度 。 进一步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开展招标投标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发挥联动效应,依法查处应招未招、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的协调处理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进一步加大 对 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2)深入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构建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定各类权力清单,健全办事公开透明机制,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将 “ 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
(3) 强化公共资源诚信体系建设 。 依托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公示力度,及时做好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实行量化考核,将企业的信用体系与招投标行为挂钩,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交易市场环境,真正使“一次失信、多次失标”。
(4)评标专家的准入、培训、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 制定 《咸宁市区域性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准入进行细化,明确专家申报及材料审核程序、专家管理和考核、退出等内容。常年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初审后报市公共资源局确认入库。入库的专家每年必须按计划参加市公共资源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电子化运行的项目实行标前轮训。实行随机抽取专家制,根据交易项目情况系统抽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评委,系统发送语音通知,评委确认参加评标后,系统自动发送评标时间和地点,抽取页面只显示评委专业和通知状态,其他信息以*号显示,做到评委信息安全保密。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不良行为记分达12分的清退出库。
(三) 市政府 大数据中心工作
1、 加快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一是 基础资源 共享 。 充分利用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已有的软硬件资源和电子政务外网,完善 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建设,加强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为避免重复建设, 走出信息化建设“重建设、轻应用”的误区,建议 各 县(市、区) 和各市直部门 原则上将不再新建和升级信息化机房,业务系统逐步向 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迁移,实现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二是 系统资源 共享 。 各部门清理和整合“僵尸”信息系统,大幅压缩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数量,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 各县(市、区) 和各市直部门 统一接入 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通过 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接入全国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信息共享交换。 三是 数据资源 共享 。 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2017〕39号)文件精神,市政务办草拟了 《咸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近期提请市政府审议。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2017年12月底前,实现人口、法人的基础信息共享;2018年3月底前,实现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共享。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成 “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力推“不见面”审批 。
2、 加快 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工作。 按照王远鹤市长在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提出的“ 建设 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实现大联合、大协同、大服务 ” 工作 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工作,非紧急类 公共服务热线承办单位原有对外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不再保留, 全部纳入 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由平台按规定统一受理和办理。 整合后的平台与紧急求助类(如110、119、120等)平台对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十三五”期间做到市、县(市、区)两级全覆盖,力争做到电话接通率、服务办结率和评价回访率三个100%。
3、 市政务服务在线支付平台建设。 利用平台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个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以非税收入征缴为主体,并逐步与网上征税系统无缝对接。平台建成后,市民只需要轻点手机,即可轻松实现缴费,不用再排队苦等。
4、 市扶贫政策落实监管平台建设。 联合市纪委、市扶贫办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和政务外网资源条件,打造咸宁市扶贫政策落实监管平台。通过市直各部门和六个县(市、区)之间在人口、户籍、车辆、房屋、存款、税费缴纳、网上消费记录等方面的数据共享,精确开展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四风问题”追踪等大数据核查比对,为有关单位提供更加直观、便捷、智能、准确的常态化信息和应用支持,降低事后问题整改的监管成本。
5、 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 会同市规划局将“多规合一”一张图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植入到各部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业务办理流程中,调用信息联动平台的管控数据和检测功能进行控制线管控,并通过各自的工作库向信息联动平台提供本部门的规划数据和审批数据,实现部门联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