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该项支出为0
第三部分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3、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4、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5、规划指导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7、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8、依法拟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市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9、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和大数据分析。
10、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专家库,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11、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12、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13、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14、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有2个: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级和下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以钱养事人员4人。在职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以钱养事4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2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2.52万元,社保基金8.13万元,上年结余35万元。去年同期数1786.05万元,同比增加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5.65万元,同比增加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
(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66.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1.1万元,标准公用支出45.48万元;项目支出1753元,其中专项业务费957万元,能力建设项目784万元。能力建设项目784万元,公共服务项目12;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6.0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性支出)预算数48.77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会议费0.5培训费0.5、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64万元、福利费1.48、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7.1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费4万元。
1、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预算为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80.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40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7.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7个,其中:(1)政务内、外网运维费,绩效目标:保障电子政务内、外网运行正常;(2)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及运维489万,绩效目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单位≥26家,政务服务网五级覆盖率≥95%,服务事项网上办事率≥70%;(3)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及运维费262万,绩效目标:完善热线平台建设,群众满意率超过90%;(4)市政府大数据中心运维保障费用预算65万,绩效目标:保障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正常运转;(5)咸宁市“一库共享、一证通办”智慧政务3.0改革项目268万,绩效目标:研发“智能大厅服务系统”、“政务服务联审联办系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系统”等三个应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缩减≤30天,群众满意率≥95%;(6)综合大楼及服务大厅运行维护费预算90万,绩效目标:保障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设施维修时间≤2小时,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满意率≥95%;(7)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完善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保障运维。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说明
我单位无该项资金。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 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咸宁市政府大数据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 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用于窗口日常管理、办事大厅运行维护、审批系统维护、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用于市政府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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