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咸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一、市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排名
团市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妇联、市人社局、市老龄办、市房产局、市文新广局、市旅游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外侨办、市住建委、市档案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粮食局、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局
(数据采集截止10月25日)
二、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排名
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咸安区、赤壁市
(数据采集截止10月25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办事指南标准编制问题
本期对各部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事项标准编制问题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10个部门的13个问题,本期通报每个问题扣减1分,请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具体问题清单见附件5。
2018年6月,因湖北省政务政务服务网对接及使用任务需要,部分部门的收费事项以“临时事项”暂时使用。随着省审改办下放的事项清单逐渐完善,请各部门对“临时事项”进行整合和清理,自下期考核开始,对“临时事项”的清理情况将纳入办事指南标准编制考核项进行考核。
(二)电子政务外网登记注册问题
市政务办于7月3日印发了《关于电子政务外网登记注册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按省政府要求,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并于电子政务外网门户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人数已被省政府纳入对咸宁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考核范围。截止10月26日,电子政务外网登记注册工作已经连续通报6期,仍有18家单位未完成登记任务,得分在3分以下(满分7分)的6家单位为:市税务局(0.18分)、市地震局(0.7分)、市商务局(2.07分)、市城管委(2.19分)、市国土局(2.24分)、市交通局(2.25分)。
(三)网上办事系统互联互通问题
市政务办结合8月17日《关于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反馈情况,制定了市级自建系统对接任务清单。并在9月2日第4期考核通报中进行了通知,截止10月31日,未完成对接单位: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以上单位本期“网上办事系统互联互通”考核项(满分15分)不得分。
(四)在线办理深度问题
根据第5期考核通报要求,群众前往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件申报,审批部门超时未处理的(2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将纳入考核。本月,部分市直部门出现超时未处理的情况,其中市食药监局3次、市住建委1次、市质监局1次、市安监局1次、市房产局1次、市老龄办1次;县市区方面,崇阳县2次、赤壁市1次、通城县1次。以上单位或县(市、区)本期在线办理深度考核项扣1分/次。
(五)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对接方面
满分单位:团市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老龄办、市妇联、市残联。
零分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请以上单位尽快与市政务办联系并开展相关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新增部分考核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结合省政府对地(市、州)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考核指标,从本期开始,以下工作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
1.办事事项减时限。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本项考核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依申请的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事项,统计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事项承诺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间少的事项总数,涉及的事项承诺办结时间全部比法定办结时间少,得满分。各部门办事时限统计清单见附件6。
2.办事事项减材料。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2019年底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本项考核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依申请的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事项,统计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事项办事材料平均值,下期通报起考核在11月30日统计数的基础上减少的程度(附件6)。一是请各单位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对接工作,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获取相关数据并应用在审批过程中可以认定为减材料。二是请各部门核对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办事所需清单应分项列出,不得在同一个材料项内列举多个材料,否则认为事项标准编制不规范。
3.办事事项进驻大厅情况。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18年底,市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达到80%以上,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本项考核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依申请的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事项,统计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地址是否在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比占全部事项的80%以上得满分,否则按比例给分。具有安全等特殊原因不能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请提供书面说明。
4.“一次办好”情况。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实现最多跑一次。本项考核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依申请的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利事项,统计部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一次办好”事项总数占全部事项的比例。
5.邮政对接情况。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具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依申请的公共服务、其他权利事项的部门,统计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支持邮寄”事项占全部事项的比例。市邮政局已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窗口,请各部门梳理相关业务,对能支持邮寄的事项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勾选此项。
6.市级应用支撑情况。根据市政府要求,一批基于政务大数据分析的创新应用正在建设中,如精准扶贫预警核查、信用信息平台、一贷通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咸宁政务APP、税务大数据平台等。以上应用需求的部门数据,市政办已经发函。从本期起,该项工作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
7.堵点问题解决情况。根据《关于解决第二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限期解决第1-5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本项考核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堵点问题限期解决情况,统计其限期内未解决的堵点问题的总数,总数为零,得满分。第1-5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责任分工见相关文件。
(二)关于县(市、区)部分工作纳入考核的说明
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已经接入市直45家部门的政务数据,形成数据目录1060个,数据量1.2亿条。根据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相关要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由市级建设,县(市、区)协助归集本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和对平台的使用。从本期开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将纳入县(市、区)一张网工作考核,请各县(市、区)制定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归集相关数据,并联系市政务办开展相关工作。
2.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乡级延伸延伸工作。目前,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乡级事项标准编制已完成,村级事项标准编制正在进行。按照湖北省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相关规定,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网需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下期考核起,乡村两级延伸工作将纳入县(市、区)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市政务办近期将召开工作会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
(三)关于考核分数计算问题
随着湖北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考核项也在不断调整。因新增的部分考核项不涉及所有部门工作,从第7期考核开始,将对每个考核项明确考核单位,以部门实际涉及到的考核项对应工作的实际得分进行百分制量化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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