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咸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一、市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排名
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外侨办、市妇联、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食药监局、市水务局、市文新广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老龄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档案局、市住建委、团市委、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
(数据采集截止8月31日)
二、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排名
崇阳县、通城县、赤壁市、通山县、嘉鱼县、咸安区
(数据采集截止8月31日)
三、存在的问题
关于“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自查情况:8月17日,市政务办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涉及的42家市直部门和6个县市区就事项是否入驻办事大厅、是否存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使用何种业务系统等9项要素进行自查,并于8月27日前提交自查表。本期考核中,对各事项自查情况认定条件为:自查要素有1项未填写,视为不完整的自查,有2项及以上未填写,视为未对该事项自查。
其中,咸安区总事项数825项,不完整填报数350,未自查数249;嘉鱼县总事项数1027,不完整填报数592,未自查数0;赤壁市总事项数997,不完整填报数216,未自查数252;通山县总事项数1103,不完整填报数41,未自查数33;崇阳县总事项数1033,不完整填报数3,未自查数117;通城县总事项数945,不完整填报数298,未自查数78。
请本期通报被扣分单位针对事项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更新填报表。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电子证照库建设
8月27日,市政务办根据省政府最新的考核评分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咸宁市电子证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就电子证照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并于9月6日前报送。本期电子证照库工作暂时不予考核。年终结算时,本期电子证照库工作分数以第5期通报(9月15日数据采集)的分值为准。
(二)关于办事指南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集中问题
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部门自建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办事指南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9月起,省政府抽查到部门网站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非同源发布服务指南的,对地(市、州)当期通报扣10分。
市政务办对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涉及的42家市直部门网站进行了排查,整理出问题清单(附件3),请市直各部门查看本单位情况,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县(市、区)方面,请各县(市、区)政务办牵头本县(市、区)部门网站的整改工作,每期考核数据采集日,市政务办会组织抽查,每发现一起会予以扣分。本项工作自即日起,纳入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考核通报范围。
说明:同源发布的定义为:办事指南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完全一致,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的办事事项的增、删、改等变更操作,能在部门网站同步更新。实现方式:部门网站与湖北省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库进行对接或停用本部门网站办事指南版块,直接链接到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对应版块。
(三)关于自建业务系统对接问题
根据《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自建的业务系统必须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承接业务申请,推送全量办件信息,并关停部门自建的网上办事入口。国家级和省级的业务系统由省政务办牵头地接,市县两级的业务系统由市政务办牵头对接。
经过各部门自查和市政务办抽查,市政务办整理了市县两级自建审批系统清单(附件4),请对应单位与市政务办尽快联系,开展系统对接工作。具有市、县自建系统办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却未在清单中的单位,请及时与市政务办联系,否则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本项工作自即日起,纳入市直单位考核通报范围。
(四)关于部分考核细则变更的说明
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咸宁市实际工作进度,现对评分细则进行部分调整,市直单位工作评分细则请见附件5,县(市、区)工作评分细则请见附件6。从第5期通报起(9月15日数据采集),将按照新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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