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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2-04-05 【字号:

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交易环境,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咸宁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均系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条款,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应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新的规定,我局将适时进行调整。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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