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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2-03-01 【字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招标代理公司: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对《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作出修订,删除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合同备案事项。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我局从即日起停止执行上述事项(含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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