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名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确定本统筹区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申请人在转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状态
3、申请人未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4、申请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为户籍所在地
三、办事材料:
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身份证
四、受理窗口:深圳市(宝安区)—湖北通城“跨域联办”窗口
五、联系电话:
1、深圳市宝安区“跨省通办”专线:0755-85908590
2、湖北省通城县“跨域联办”专线:0715-4368000
六、办事流程:申请→深圳市宝安区“跨省通办”专窗受理→湖北省通城县“跨域联办”专窗办理→申请人
七、办事时限:即办
八、收费标准:无
九、结果送达:通过“跨域联办”窗口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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