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省外制度内转入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户籍已迁入本地;
2、申请人在转出地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归集个人账户时在年满60周岁前半年内提出申请。
4、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在转出地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办事材料:
1、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申请表
2、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身份证
四、受理窗口:深圳市(宝安区)—湖北通城“跨域联办”窗口
五、联系电话:
1、深圳市宝安区“跨省通办”专线:0755-85908590
2、湖北省通城县“跨域联办”专线:0715-4368000
六、办事流程:申请→深圳市宝安区“跨省通办”专窗受理→湖北省通城县“跨域联办”专窗办理→申请人
七、办事时限:即办
八、收费标准:无
九、结果送达:通过“跨域联办”窗口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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