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民之家食堂经营合同到期,现对外公开遴选咸宁市民之家食堂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民之家食堂经营权
二、项目地址:市民之家下沉广场
三、项目期限:2024年10月8日至2027年9月30日
四、项目有关情况
1、咸宁市民之家食堂目前已配备必要的厨房设备和50套餐桌椅,水、电、天然气已通。经营者在现有设备基础上需添置的设备等由经营者自行解决。
2、主要服务市民之家进驻单位工作人员早餐和中餐,市民之家大楼现有工作人员约500人。在保证市民之家工作人员用餐的基础上(职工充值就餐卡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可对外营业(需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承担相关税费)。
3、经营者自行承担食材、人员工资、税费等经营费用。
4、经营者一次性缴纳项目保证金20万元,合同到期后扣除食堂现有设备损坏赔偿和就餐卡充值退费后据实退还。
5、合同期内,将定期组织用餐人员满意率测评,连续2次满意率低于60%或1年内满意率低于60%达到4次的,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五、提供资料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依法按期办理在市民之家经营的相关证照承诺书。
2、提供同意缴纳保证金20万元的承诺书。
3、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组成情况,包含人员具体情况表格,每个人的健康证,厨师的资格证书(如有),项目负责人员及其他人员近一年社保证明(如有)。
4、提供经营方案,主要包含食材管理环节(包括早、中餐菜单(可分季节)、食材验收、保管、样品留存等)有科学完善的质量管控措施流程;食品卫生及环境管控措施流程;安全生产(包括人员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管控措施及承诺书;无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厨师轮换计划;就餐服务环节措施流程;早、中餐菜品主要构成及价格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方案);经营成本及可持续经营分析报告。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
六、遴选程序
1、有意参加本次市民之家食堂的服务机构,应在2024年9月24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将相关材料(一式9份,密封提交)交至市民之家五楼A515会议室,逾期不再受理。
2、2024年9月24日上午9点15分在市民之家三楼A314会议室开展评审,主要流程如下:
(1)各潜在供应商签到并核实所提交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2)供应商现场讲解各自经营方案,抽签决定讲解顺序,限时10分钟,讲解内容需与提供的书面资料保持一致,评审人员将根据供应商讲解情况现场提问;
(3)组织市民之家进驻单位代表、职工代表、相关人员(9人)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投票后确定市民之家食堂供应商,如若报名只有一家,并且符合条件可以直接确定为供应商。
本次遴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特此公告。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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