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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咸宁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3

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咸宁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5〕13号)要求,经公开征集、资格审查、邀请招标及结果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咸宁市城发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为咸宁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授权模式为整体授权,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依法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