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08 【字号:大 中 小】
接上级通知,现将机关夏、冬季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 30-12: 00,下午 15: 00-18: 00。
二.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 30-12: 00,下午 14: 30-17: 3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今后每年作息时间按此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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